第一條 AB崗工作制是指學生工作部(處)在合理設置工作崗位、完善工作職位職責的基礎上,在相近崗位之間,實行頂崗或互為備崗的制度。當A崗因故不在崗時,B崗應主動頂崗,及時辦理一般性事務或緊急公務。
第二條 各科室應根據實際工作,明確本科室實行AB崗制度的崗位(特殊崗位不宜實行主崗備崗制度的除外),確定AB崗責任人,明確相應職責,并予以公開。
第三條 A崗責任人不在崗時,必須提前向B崗責任人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接的,B崗責任人應主動頂崗,不得推諉、拖延,影響事項辦理。
第四條 B崗責任人應當主動了解A崗崗位職責,認真學習相關業務知識,熟悉相關規定,切實履行所替代崗位的職責,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業務。
第五條 學生工作部(處)AB崗具體分工,詳見下表
學生工作部(處)AB崗 |
科室(職務) |
A崗 |
B崗 |
綜合服務辦公室 |
翟建龍 |
李小玲 |
學生管理辦公室 |
田海燕 |
阿迪力 |
學生教育辦公室 |
張鵬 |
|
助學工作辦公室 |
肖越曦 |
閆佳歡 |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
屠鳴 |
路翠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