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問責任制是針對服務對象(包括學生、教職工和校外來訪人員)因對學生工作部(處)辦事程序不了解,為防止辦事困難而采取的一項便民工作制度。
二、首問負責制要求學生工作部(處)人員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思想,提高依規辦事能力和業務水平。
三、本辦法所稱首問責任人是指來到學生工作部(處)辦理事宜以及電話咨詢的服務對象與之接觸、聯系、接受問詢的第一位工作人員。
四、首問責任人的責任:
1、服務對象到學生工作部(處)聯系辦理事宜及咨詢問題,首問負責人應當熱情接待、耐心地解答服務對象的詢問。
2、服務對象到學生工作部(處)聯系辦理的事宜或咨詢的問題系首問負責人職責范圍內能夠馬上辦理或解決的事項,不得推諉拖延,必須及時辦理;不能夠馬上辦理的事項,應當明確告知其不能馬上辦理的原因,做好解釋工作;需要按照規定或履行一定手續的,應當向服務對象一次性完整地告知該規定辦事程序和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3、服務對象需辦理的事宜不屬于學生工作部(處)職責范圍的,首問負責人應當耐心解釋,告知學校承辦單位的電話號碼,盡自己所知所能給予幫助。
4、如果有關人員出差或暫遇責任不明確的事項,首問責任人應當及時向部(處)領導報告,并負責給對方答復。
五、學生工作部(處)將首問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年度考核范圍,對自覺遵守首問責任制,主動熱情幫助服務對象解決問題的首問責任人和有關承辦人員優先評獎評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