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托人找學校出狀況,媽媽佯裝帶女上學5年,致12歲女兒未讀一天書”的新聞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事件中,一位母親因托人辦理入學事宜遭遇波折,竟選擇長達五年時間假裝每天帶女兒去上學,實則將孩子留在家中或在外游蕩,導致女兒年滿12歲卻從未接受過正規學校教育。這一極端案例,不僅折射出個別家庭在教育選擇上的困境與迷失,更暴露出教育信息咨詢市場混亂、監管缺失的深層次問題。
從表面看,這位母親的行為令人匪夷所思。五年的時間里,她每天精心編織“上學”的謊言,或許是為了維護面子,或許是對托付之人仍抱有不切實際的幻想,又或是出于對女兒無法入學的自責與逃避。這種自欺欺人的做法,最終傷害最深的是無辜的孩子。義務教育是國家賦予每個適齡兒童的基本權利,也是其人格養成、社會融入的關鍵階段。五年的空白,意味著這個女孩錯失了系統學習知識、發展認知能力、建立同伴關系的重要時機,其未來成長將面臨難以估量的挑戰。這種以“保護”為名、實則剝奪孩子發展機會的行為,是母愛的一種扭曲體現,也警示我們:父母的決策若脫離理性與法律框架,可能將愛轉化為害。
深入剖析,事件背后隱藏的是教育信息不對稱與咨詢亂象。母親最初選擇“托人找學校”,很可能是因為對正規入學流程不了解、或認為通過“關系”和“門路”能獲得更便捷的入學途徑。這反映了部分家長在面對子女教育問題時存在的焦慮與僥幸心理,以及對社會潛規則的盲目信任。當前,一些所謂“教育咨詢”機構或個人,利用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和對政策的不熟悉,宣稱有特殊渠道辦理入學、轉學等事宜,收取高額費用卻無法兌現承諾,甚至卷款跑路。此事件中,母親是否遭遇了此類欺詐,我們不得而知,但無疑暴露了教育中介市場缺乏規范、信息不透明、監管乏力的現狀。家長一旦輕信此類非正規渠道,不僅可能財產受損,更可能貽誤子女的教育時機,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這一悲劇也促使我們反思家庭、學校與社會在兒童教育保障中的責任。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課堂,父母作為監護人,有責任確保子女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當遇到入學困難時,應主動尋求教育部門、學校等官方渠道的幫助,而非訴諸不可靠的私人關系。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則應進一步暢通信息公開與咨詢渠道,簡化入學流程,加強對弱勢家庭子女入學的幫扶與指導,從源頭上減少家長因“不懂”、“不敢問”而誤入歧途的可能。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需加大對非法教育中介的打擊力度,凈化教育服務環境,保護家長和學生的合法權益。
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更是每個家庭未來的希望。這起“佯裝上學五年”的極端個案,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個體選擇的荒誕、教育信息服務的缺失以及保障體系的縫隙。它提醒我們,保障每一個孩子的受教育權,需要家庭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需要教育體系提供清晰、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務;更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營造一個誠信、透明、健康的教育生態,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在陽光下,真實地走向課堂,擁抱屬于他們的知識與未來。